國外如何保護地理標志農產品
地理標志農產品傳承生產方式、富有地域特色、擁有獨特品質。由于“地理標志”的“金字招牌”具有溢價效應,不少地理標志農產品會遭遇濫用名稱或標志的侵權情況,譬如陽澄湖大閘蟹、煙臺蘋果等一系列耳熟能詳的地標農產品,時常會遭遇“李鬼”。因此,盡快出臺更具有針對性的專門法律十分必要。據業內有關專家介紹,目前,世界范圍內針對地標農產品的保護模式主要包含三種。
全面實施保護。這一種方式既強調地理來源,又強調產品的質量、聲譽、特征與地理來源的聯系,是一種強保護模式。由于地理標志保護的對象主要是農產品,通常農業部門在專門法保護中發揮主導作用,如歐盟農業總司和法國農業部國家地理標志管理局分別是歐盟和法國地理標志管理的官方機構。采用該模式的國家通常為歷史文化悠久、地理標志資源豐富的國家,主要集中在歐洲、東南亞和南美洲。代表性的有法國的《原產地名稱法》、巴西的《農產品原產地和地理標志保護法》、印度的《農產品原產地法》、俄羅斯的《農產品地理標志保護與推廣法》。該模式的優點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嚴格的實質審查和官方控制,確保了登記農產品的質量、聲譽和特征;二是有力的官方監管和行政保護,大幅降低地理標志持有人的維權成本;三是避免地理標志被壟斷獨占,確保符合條件的生產者廣泛受益。
商標法保護模式。在商標法中作出特別規定,將農產品相關地理標志注冊為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來進行保護。如科羅拉多馬鈴薯是美國的集體商標,印度大吉嶺茶葉在美國注冊為證明商標。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可以用來標示商品的原產地,證明商標還可以用于證明商品質量。采用這種模式的主要是地理標志資源較少的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等新移民國家。該模式主要有三大優點:一是利用商標法架構延伸來保護無需額外立法,不會過多增加制度運行成本;二是公眾對商標體系認知度高,易于接受;三是國際商標注冊體系完備,易于國際注冊和保護。但缺點同樣明顯:首先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一般只進行形式審查,對地域劃定和產品標準要求相對寬松,消費者不能借此判斷產品質量,難以獲得差異化優勢;此外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的維護成本很高,一旦出現相同或相似的商標進入公示階段,商標持有人必須啟動訴訟程序,導致高昂費用。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具有獨占性,可能將一些符合生產條件的生產者排除在外。
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模式。以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保護法、反假冒法等法律為依據,從保護市場秩序和消費者利益的角度,將假冒原產地名稱、誤導商品出處的行為作為不正當競爭行為加以禁止和制裁,從而為地理標志農產品提供保護。通常用于地理標志在他國尚未注冊而遭受侵權時的權益維護。該模式的優點包括保護范圍廣,多數國家可依據國內反不正當競爭相關法律或《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規定對地理標志提供保護。然而,作為一種侵權后的維權方式,此種方式同樣存在維權操作難度大、保護程度較弱的缺點。
我國高度重視地理標志農產品的保護與發展,目前已登記的地理標志農產品達3454個。自2019年6月起,農業農村部會同財政部,實施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工程。兩年多以來,共落實中央經費13.8億元,支持452個地理標志農產品發展。從發展趨勢上看,國外地理標志農產品管理表現出的一系列特征,將對我國相關工作的開展具有重要借鑒意義。
實施專門法保護正成為發展的趨勢。據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知識產權研究中心對60個主要國家和地區的調查,有47個實施專門法保護。越來越多的國家采用以專門法為主、商標法為輔、反不正當競爭措施為補充的保護制度。
有力的官方監管是確保質量品質的關鍵。如法國及歐盟均建立了嚴格的官方監管機制,政府全面參與地理標志的地域劃定、標準制定、質量監管和標志保護。正是這種基于官方的強保護,確保了產品的質量和品質。
全產業鏈標準化是提升競爭力的主要路徑。在地理標志農產品管理方面較為先進國家,主要通過標準將法律及管理相關要求進行明確和細化,建立了涵蓋地域劃定、特征描述、技術指標的認證標準體系和產加銷全鏈條技術規程。通過嚴格實施標準,實現過程有效管控,提升質量效益和競爭力。
完善的政策扶持體系是做優產業的重要保障。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和歐盟均將支持地理標志農產品發展作為農業補貼的重要形式,在科研推廣、品牌營銷、貿易促進等方面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政策扶持體系。如歐盟將地理標志作為歐盟共同農業政策的重要組成,以環境和傳統文化保護、可持續增長為重點,加強農業補貼。
聲明:版權歸原創所有,轉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